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春季渔政联合执法行动
3月10日,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联合县综合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中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萱洲湿地公园工作人员巡河时发现龙荫港、黄泥港附近有很多非法捕鱼的地笼、渔网、渔船。立即联合渔政执法人员乘巡护船迅速出击,将非法放置的地笼等违规网具进行了收缴并销毁,同时就地放生非法渔获物。并向沿岸钓鱼群众宣传“十年禁渔”有关法律法规。
(工作人员收缴地笼)
(工作人员放生非法渔获物)
(工作人员对渔民进行劝导)
下一步,管理处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常态化巡查,强力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捕捞行为,切实将禁渔工作落到实处。
禁捕提示:
禁捕期间,长江流域所有天然水域禁止电、毒、炸鱼和使用可视设备锚鱼;禁止销售使用电鱼设备、可视锚鱼设备和禁用捕鱼网具;禁止利用船(或其他类型船只)等进行非法捕捞行为;市场、门店、餐馆禁止收购、销售、加工野生鱼。在天然水域从事娱乐性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娱乐性垂钓的渔获物禁止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为非法捕捞。